利国国际老牌w66项目库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科技创新的水平,充分调动学院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从而实现利国国际老牌w66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培养学生科研素养。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一条 项目库项目申报面向院系全体师生。
第二条 项目申报人应认真选题,并按照规定的申报格式,实事求是地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打印成册,送交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三条 项目库欢迎各位老师申报,同时也鼓励学生申报。教师立项可以安排学生参与,如果没有对接由学院团委统一协调解决。
第四条 每年度检查时按时完成项目的人员或研究小组可以再次申请立项,但未完成项目的人员可以申请滚动建设。
第三章 项目立项
第五条 学院负责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
第六条 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按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项目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以及所需经费进行考评及核算,并对项目的实施工作条件和时间进度等提出针对性意见。对拟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根据打分结果最终确定项目立项。
第七条 项目立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科技水平,项目分为重大型、普通型立项。
第四章 项目中期检查
第八条 资助项目实行抽查和学期检查制度,检查项目的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项目负责人要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项目自我管理,组织课题组成员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研究任务。学院对创新经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第九条 学院对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通报项目执行情况,组织交流管理经验。
第十条 检查中若发现,项目立项后工作无进展,或进展缓慢以及项目经费使用不当等情况,应给予整改、中止或撤消项目、追缴剩余资助经费等处理。
第五章 项目结题验收
第十一条 学院在每年3月份组织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先填写《利国国际老牌w66科技创新经费资助项目成果验收表》,向学院提交成果报告、研究论文、实物作品等。
第十三条 验收分优、良、中、不合格四种类型。
第十四条 项目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者,所留经费不予报销,并将追回所用经费。
第十五条 学院负责推荐优秀的创新成果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的各类比赛。同时学院推荐重大型立项结题优秀、良好项目参与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重大型结题良好、中等项目参与校团委重大型立项,推荐其他项目参与校团委普通型立项。
第十六条 大学生创新经费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归项目申请者和学院共有,学院可以在与申请人达成协议的前提下无偿使用研究成果及其获奖等相关信息。
第六章 项目库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批准通知下达后,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进程。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即纳入学院科技创新计划统一管理,执行学院的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学院会给予相应的资金和场地支持。
第十八条 由于客观的原因,项目不能按计划进行,预期目标无法达到,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中止、撤销项目的申请,学院党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难以达到预期研究目标的项目,学院团委可以建议予以更换或撤消,并报项目库主管学院党委副书记批准。
第十九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上交结题报告并进行现场答辩,评审专家组进行打分排序,并进行公示。对于验收不合格者,不能再次申请相关项目。
第二十条 学院每年度会滚动建设项目库中的项目,如果项目结题则可以出库。每年初学院会发布通知增补项目库中的项目。
第七章 项目经费
第二十一条 项目库中建设项目经费支持根据《利国国际老牌w66科技创新经费管理办法》。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院鼓励专业教师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开展科技创新项目,鼓励更多教师参与学院科技创新工作中。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利国国际老牌w66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