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通知和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度春季学期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院将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后续复试环节,资格审核结果和报名申请材料QQ群(群号:656330740,请报名考生尽快加入,申请加入请备注“姓名-报名导师”)公示。

二、综合考核

通过申报资格审核的考生,由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含材料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各环节考核分数在QQ群公示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登录利国国际老牌w66缴纳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选择“春季学期博士复试考试费”缴费项目,缴纳考试费100元。本校学生直接用学号登录,非本校学生用身份证号注册后登录。

1.综合考核程序及内容

综合考核得分(满分100分=材料审核得分(满分40分+初试得分(满分30分+复试得分(满分30分);

1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由多名专家组成的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评分,多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记为考生的材料审核得分主要审核内容: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学习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2初试

初试采取撰写科研报告方式进行(即考生报名时学院要求提供的科研报告)。主要审核内容:

1)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2考察考生的科研工作能力和科研潜力等;

3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等;

学院成立由多名专家组成的初试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科研报告进行审核并评分,多名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记为考生的初试得分

对于不符合《申请考核办法》中申请条件第(七)条第1、2、3款的考生,初试需增加考核申请人专业基础能力和专业素养的环节。增加考核申请人提交的本人硕士学位论文(即考生报名时学院要求提供的硕士学位论文材料)。由初试审核小组考察申请人的论文和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能力和专业素养(包括特殊学术专长、突出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100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值记为考生该环节的得分,得分60分以上方可参加复试,该环节为加试环节,得分只作为是否具备参加复试资格的判定,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

3)复试

复试环节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组成,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还应邀请相关学科博士生导师参加;复试现场重点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国语应用能力、已开展的科研工作和取得的成果等,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于不满足外语免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复试考核环节将对考生的外国语水平考核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之一,全面考察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理解能力、专业外语测试等外国语应用能力,并将结果报送校研招办。

4.其它要求

除对应报考类别的考核内容外,对报考学科交叉、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的考生,还应考察以下内容:

1“学科交叉培养博士”专项计划需注重对考生交叉学科研究方向所涉及多学科领域的知识、能力考察。复试考核环节应邀请交叉学科专家参加。

2“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应依托联合培养项目需求,有针对性考察考生相关知识基础和科研潜质。考核前校内导师须与联合培养导师充分沟通,并邀请其共同参与考核工作。

3“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应加强对考生外语表达和交流能力的考察。

4)非定向就业工程博士应加强对考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工程实践能力,解决复杂工程中系统性问题和关键性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等方面素质和潜力的考察。

三、公示

考核结束后,学院在QQ群公示成绩,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四、相关说明

(一)招生计划批复

博士生导师可招生最大人数严格按照本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审批工作中学校批复的计划数执行,不得超计划录取。导师当年招生数包括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批复的招生计划可用于招收学术型博士生和非定向工程博士。本年度未批复招生计划的导师不得招收博士生。

(二)实际录取限额

对于在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结束后国家批复的专项招生计划,如果获批导师总计划数超过限额,将在本学期博士招生工作中适当调减实际招生人数。导师当年录取总人数不超过4人(新遴选导师不超过1人)。

(三)其他情况

1.与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专项或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录取的博士生,不计入导师招生总人数:

1)若导师录取总人数小于或等于3人,该导师在两个专项均可招收博士生;

2)若导师录取总人数已经达到4人,该导师仅可在其中一个专项招收博士生。

2.对于目前在校博士生人数较多的博士生导师,学校将在本年度实际招生中予以适当控制。

(四)专项计划

1.学科交叉项目按《利国国际老牌w662023年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主责导师申报。

2.与军科院联合培养项目按《利国国际老牌w66-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2023年招生简章》所列导师组申报,名额不计入学院和相应导师招生计划总数。

3.推进博士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学校批复了本年度招收计划的理学、工学、管理学各招生专业博士生导师,如承担国家、国防重大、重点项目,科研经费充足,可申请招收科研博士。原则上每名导师招收科研博士不超过1人。

4.在职工程博士招生按《利国国际老牌w662023年在职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所列专业学位类别申报,原则上每名导师招收的在职工程博士不超过1人。未申报在职工程博士招生计划的,本年度不得招收在职工程博士。

五、监督和举报电话

为保证2023年度博士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特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451-8258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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