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国国际老牌w66推荐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更好的选拔优秀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利国国际老牌w66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管理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基本原则,确保“推免”标准严格明确,“推免”程序规范透明。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学院领导任副组长,学院党委领导担任过程和程序监督负责人,学院教务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推免”工作小组应不少于7人(人数为单数),其成员包括学院领导、专家和相关学生工作负责人。

第三章 “推免”工作程序

第五条 本科生“推免”分为学优推免(指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的推免)和个性化人才推免(指对学习成绩良好,在某些专业或学术方面具有突出的才能,具有相关业绩证明并经过相关专家认可的学生的推免)两种。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

第六条 学优推免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公布推荐条件和办法,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名,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院教务办对报名学生进行学习成绩方面资格审核,审核条件为第十条。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报名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方面资格审核

(三)征求本人意见确定申报志愿,志愿确定后不得更改。根据学校“推免”委员会分配的名额、综合成绩排序、本人志愿拟出推荐资格名单,推荐资格的名额按学校分配名额的100%确定。

(四)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审核推荐资格名单,依最终成绩和学校分配的名额排序,确定学院推荐的名单,并将审定后的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3天。

(五)此名单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推免”委员会办公室。

第四章 学优“推免”条件

第七条 对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要全面衡量,考察范围包括思想品德和从业素养(重点考察诚信律己的言行、社会责任的肩负、团结协作的精神、科学态度的严谨)、学习成绩、专长等方面。对象为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定向学生须征得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 遵纪守法,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九条 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报考体检标准。

第十条 推免生在校学习期间前6学期课程(不包含通识教育选修课)正常考核学习平均成绩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82分以上,轮机工程专业81分以上(各专业分数线的划定原则是根据本专业总人数的前30%的分数按照四舍五入取整)。首次考试(不包含通识教育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且已通过。统计学习平均成绩时,按首次考核成绩计算,有自主考试成绩的课程按高分计算。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注:学习平均成绩=∑(学分×课程成绩)÷∑总学分

(考查课成绩按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30分计。缺考0分。)

第十一条 对符合第十条要求的学生,可以进行加分,综合成绩=学习平均成绩+∑加分,最后按综合成绩确定出建议“推免”排序。为选拨一批生源质量好,综合素质高,实践创新能力强的免试硕士研究生,学院依据本科生院《关于推荐2017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4〕16号《利国国际老牌w66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学院结合自身情况,制订如下加分细则:

(一)学术科技竞赛及学术成果类加分:

1.学生学术科技竞赛(有效名次为前三名)加分

(1)在竞赛获奖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证明材料上,有指导教师的由指导教师签字,无指导教师的由学校或学院组织方签字认可;

(2)竞赛库A类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平均分上加1.80分,二等奖平均分加1.32分,三等奖平均分上加0.84分;

(3)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获得立项并顺利通过的加0.50分,获得专家评价优秀的加1.20分;

(4)竞赛库B类(含省级或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平均分上加1.20分,二等奖加0.84分,三等奖加0.48分;

(5)学生以同一学术科技作品参加不同竞赛并获奖,以最高奖项计算,不累加。学生同一年度参加同一竞赛并以不同参赛作品获奖,可以累加。由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产生出的科技创新作品获奖,以最高分计算,不累加;

(6)国家级和省级竞赛的认定,请参考附件一《利国国际老牌w66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学术科技竞赛认定细则》。

2.学术论文、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加分

(1)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有效名次为前两名,下同)被SCI收录加1.80分,被EI收录加0.60分,被CSCD期刊源收录加0.60分,被ISTP收录加0.30分;

(2)在校期间获得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加1.80分;

(3)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加1.80分。

(二)省级以上荣誉表彰类加分:

依据学校团委、学生处建议执行,省级以上荣誉表彰类加分上限为0.5分。

(三)体育、文艺特长类加分

1.该项加分依据学校体训部、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议执行;

2.体育类、文艺特长类可以累加,加分上限1分,超过1分的按1分计算。

(四)社会工作类(学生干部)、校院两级学术科技竞赛、校院两级荣誉表彰加分

社会工作类(学生干部):

1.学生干部“推免”加分的基本条件

(1)必须由学校和学院认定资格的学生干部;

(2)工作必需满一年以上;

(3)学生干部必需具备工作勤恳,兢兢业业,甘心为学生服务,并为学院的学生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品学兼优等条件;

(4)学生干部每学期考核成绩必需在合格以上。

2.学生干部“推免”加分标准

(1)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担任正职负责人的现职学生干部加0.4分,副职负责人的现职学生干部加0.3分,下设部门正职负责人加0.2分,副职负责人0.1分,普通学生干部0.05分(校级学生干部身份认定将由相关部门证明);

(2)在院级学生组织中担任正职负责人的学生干部加0.3分;

(3)在院级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副职负责人的学生干部加0.2分;

(4)在院级学生组织中担任部门正职负责人的学生干部加0.16分;

(5)在院级学生组织中担任部门副职负责人的学生干部加0.1分,在院级学生组织担任普通学生干部工作满三年的学生干部加0.24分,满两年的加0.16分,满一年的加0.08分;

(6)在班级中工作满三年的主要负责人加0.24分,满两年的主要负责人加0.16分,满一年的主要负责人加0.08分;

(7)在班级中担任副班长工作满三年的现职学生干部加0.24分,两年加0.16分,一年加0.08分;

(8)班委或团支部成员工作满三年的现职学生干部加0.24分,满两年的加0.16分,满一年的加0.08分;

(9)担任过多个学生干部职务的学生按最高分计算,不重复累加;

(10)因工作原因被学院免职的学生干部,取消其加分资格。

学生干部“推免”加分上限为0.4分,超过0.4分的按0.4分计算。

校院两级学术科技竞赛类(有效名次为前三名):

1.学校“五四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加0.48分,二等奖加0.30分,三等奖加0.18分;

2.学校科技作品竞赛由学院承办的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加0.36分,二等奖加0.24分,三等奖加0.12分;

3.校级学生重大型科研立项获得立项并顺利通过结题加0.48分,学生普通型科研立项获得立项并顺利通过结题加0.30分/次,校级科研训练计划获得立项并顺利通过结题的加0.30分/次;

4.学院组织的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加0.24分,二等奖加0.12分,三等奖加0.06分。学院学生重大型科研立项获得立项并顺利通过结题加0.24分,普通型加0.12分;

5.学生以同一学术科技作品参加不同竞赛并获奖,以最高奖项计算,不累加。学生同一年度参加同一竞赛并以不同参赛作品获奖,可以累加。由科研立项产生出的科技创新作品获奖,以最高分计算,不累加。同一学术科技研究项目参加不同立项,以最高分计算,不累加;

6.在竞赛获奖和科研立项证明材料上,有指导教师的由指导教师签字,无指导教师的由学校或学院组织方签字认可;

7.校院两级学术科技竞赛必须在学校相关部门备案并被认定的;

校级、院级荣誉表彰类

1.校院两级荣誉必须是学校和学院相关部门认定的;

2.学校“三好”标兵、“优干”标兵加0.5分/次,“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志愿者”、“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加0.12/次;

3.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0.06/次;

社会工作类(学生干部)、校院两级学术科技竞赛、校院两级荣誉表彰加分上限是0.6分,超过0.6分的按0.6分计算;院级以上三类加分上限是0.5分,超过0.5分的按0.5分计算。

(五)同一名学生所有类别合计加分上限为3分,超过3分按3分计算。

第十二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第十三条 获得我校推免生资格报考我校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凡免试推荐到我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均获得1万元的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凡免试推荐到我校的硕士生,在学期间国际交流资助额度上予以政策性倾斜,可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和短期国际学术交流(含短期访学),资助额度参照博士研究生标准执行。

(三)部分专业可申请直博生

按照教育规定,我校招收直博生的专业为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水声工程,推免生可直接申请直博生,并由所属院系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内进行选拔。由于直博生名额有限,请报考直博生志愿的考生同时填报我校相关专业的硕士推免生志愿。

(四)推荐免试考生在参加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过程中,即可自愿提出硕博连读申请,通过院系组织的初选后,成为我校相同(相近)专业博士生的候选人。硕士入学后在参加学校统一的硕博连读选拔时,优先予以确认。

(五)我校推免生提前进入科研课题研究

我校的推免生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可在大四的第2学期自愿申请进入导师的课题组,从事科研工作。

(六)推免到我校的学生可在本科生阶段的第7学期和第8学期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

推免生可提前参加前一年级硕士生综合英语期末考试,达到要求的,入学后的外语课程可以免修、免考。

(七)推免生对提前所选修课程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可以再次跟随本年级硕士生一同参加考试,取成绩高的作为该课程的最终成绩。

(八)我院可根据推免生今后的研究方向、科研情况推荐其到国外大学或国内相关研究所或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培养。

第十四条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院(系)报本科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

(一)在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二)未达到本科毕业条件或未获得学士学位。

第十五条 个性化人才“推免”工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院教务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利国国际老牌w66

二○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03-利国国际老牌w66在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学术科技竞赛认定细则

2016版竞赛库